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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财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安排

发表时间:2020-03-13
  为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吉林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我省各类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计划财务处工作实际,现将我校疫情防控期间经费保障及财务各类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措施,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经费需求
  1.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安排专项资金设立“疫情防控工作专项”,压缩调整其它预算足额保障疫情各项防控支出。由后勤处根据学校疫情防控需要统筹采购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和服务,提高采购时效,保证采购质量。防控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与疫情防控无关的支出。
  2.建立对疫区困难学生补助的“绿色通道”。前期疫区困难学生补助已由学工处提供相关材料,财务处于26号发放完毕,后期相关补助要保证及时足额发放,简化相关审批凭证,可先发放开学后补齐相关手续。
  二、财务报销业务
  1. 三月底前报销业务通过网上预约、袋装投递的方式处理,投递点为行政楼一楼票据投递机和五楼财务处门前票据投递机,请各部门报销人员在投递前,对自己的代办票据业务进行拍照或录像并留下联系方式,保留原始凭证,以便及时反馈处理情况。
  2. 有问题的报销单全部通过退单箱退单,为了保证票据安全,退单箱位于财务处门前,通知报销人后一事一取。报销咨询电话为3208028  3208027(手机短号662331 677025)。
  3. 2019年发票报销截止时间延长至2020年5月底,2020年正常报销于3月16日开始。
  4.在未恢复正常工作之前,财务处取投递单和汇款业务在每周一、周四进行。特殊情况可直接联系财务处主管人员(手机短号646868 662331)随时办理。
  三、财务查询业务
  疫情防控期间网上财务查询、酬金预约等系统正常开放,为师生财务信息查询、劳务业务办理提供便利。对于紧急的账务、凭证档案的查询,可通过提前电话预约方式予以特事特办,联系人王立艳老师(手机短号662929)。
  四、收费(含开票)业务
  1. 除继续教育学院正常函授业务外,疫情期间暂停各单位新办项目的收费、开票业务,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向财务处申请。
  2. 科研项目开票业务。经过电话联系确认过已经到款的科研经费,请老师将科研合同的原件投递到五楼财务处门前的投递机内,并备注“科研项目开票业务”和联系方式(手机长号和电子邮箱),以便接收开具电子发票信息,如有特殊事项请联系陈菁老师(手机短号665883)。
  五、经费预算业务及其他
  1. 在2020年预算正式下达前,各单位可先行使用办公经费额度,预算“二下”工作即将开始,各单位按预算分配指标,要求统筹兼顾和突出重点的原则,综合考虑年度工作计划、财力支撑水平和当前疫情的实际情况。按照省财政厅“过紧日子”文件的要求,学校要求各单位坚持有保有压,重点压缩不合理、不合规的办公经费、公务接待费、租车运行费、公务出国费、旅差费、印刷费;在本年度内学校也会相应压缩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会议费、培训费、顶岗支教、参赛、就业差旅等相关费用。各单位在列支办公经费时要先保证正常办公运转和公务出差,然后再安排会议和培训相关费用,严禁会议、培训等费用挤占正常办公费用的情况发生,要按照财政厅“过紧日子”要求,例行节约精打细算,无特殊情况不予调整办公经费预算。详细情况可联系王立艳老师(手机短号662929)。
  2. 科研项目结题。请老师将相关材料装袋投递至财务处门口投递机,并在袋内备注“科研项目结题业务”和联系电话,具体联系尹正女老师(手机短号662331)。
  防疫期间给各位老师带来的工作不便敬请谅解,如有其它特殊业务,可直接咨询财务处相关科室。计财处与您齐心抗疫,共克时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