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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购置经费报销手续的补充通知

发表时间:2015-05-13

 各单位: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会议精神,结合我校报销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对购置经费报销手续补充如下: 

1、1万元至5万元(不含)之间的设备购置,采购部门需事先和资产处请示沟通,报销时需采购部门和资产处的经办人在采购发票上签字。 

2、各部门报销购置支出,需两人以上经办人在购置发票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