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预算执行考核要求,各单位需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为避免集中报销,确保财务工作顺利进行,就年末报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年末报销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2022年11月30日之前产生的各类票据需在本年末报销完毕。
2、各单位可于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5日对本单位的预算进行调整,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预算,考虑到当前学校的疫情管控要求,差旅费预算的调整不能超过差旅费年初预算的30%,原则上每个部门只允许调整一次,调整预算需填报《预算调整申请单》,经本部门领导及计财处处长签字后,报送到行政楼505室。
3、根据省财政厅国库处要求,自2022年11月1日起,科研项目号为603*****、604*****及606*****的,发放学生劳务费时需提供与学生签订的正式聘用协议,否则财政厅不予审批支付相关经费,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命名为:经办人姓名+项目号+发放金额)的形式传给殷春梅老师(QQ:1251727079),纸质版自留备查。
计划财务处
2022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