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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减2020年预算结构、压减一般经费预算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9-02

各处室、各学院:

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省级财政收入持续减收,省财政厅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压减一般性支出工作的通知(吉财预[2020]68号)、《关于全面清理核减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的通知》(吉财预[2020]541号)两个文件,文件重点指出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和“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等重要精神,坚持以收定支,从严从紧管好财政支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到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要保障好重点领域支出需求,压减非重点,非刚性的一般性支出,特别是压减低效无效、标准过高的支出和非必需的项目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厅根据文件要求清理核减了我校项目支143.06,加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校返还学生公寓费350.63万元,投入新冠疫情防控专项经费150万元,我校827日的校长办公会讨论并通过了项目调减方案,综合省财政厅文件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以“保工资、保运转”为原则,对全校各部门各学院的各个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对非重点、非刚性、非急需的一般性支出 ,一律严格管控、应减尽减、能缓则缓,节省资金保障重点支出、刚性支出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等必须的支出,对于各学院的教学业务费和各部门的办公经费按一定比例压缩,对于差旅类、会议类、培训类的支出进行重点压缩。希望各学院、各部门能够理解学校实际情况,支持并积极配合计财处工作。方案具体操作如下:

1. 学校定98日在财务系统将各单位预算中上述相应项目进行调减,各单位负责人可以自行对所分管的学校统一收回之外的项目进行梳理,如有不能执行或不能全部执行的项目可以在95前与计财处沟通确认,自行交回相应金额。

2. 学校只对收回项目的项目余额在财务系统进行调减,各部门各学院对于各项目具体额度(如差旅费、劳务费等)不需要进行任何操作,仍按原预算额度进行支配,系统最终默认以项目余额为项目支出上限。

3. 按省财政厅要求学校年底对项目已交回的金额视同项目已执行进行考核,对于未收回的项目执行进度未达到90%或执行中出现虚假业务报销、突击花钱的现象,学校年末考核时会予以通报,并作为明年考核的依据,望各部门高度重视本部门经费调减业务,以免造成不能完成的预算项目因未进行按时调减而影响年末绩效考核结果,最终导致本部门明年预算经费削减。

                        计财处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