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师范学院会议经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会议经费的管理,确保会议经费专款专用,促使会议承办单位及时结清会议收支款项,提高经费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单位承办会议,首先必须有充足的资金作保证,原则上学校不予垫支。重大会议,在经费未到位之前,需要学校垫支的,以及经费不足需由学校支付的,承办单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财务校长或校长办公会审核签批,否则不予办理借款或垫支事宜。
二、会议经费的主要来源有:
(一)学校或主管部门拨入;
(二)承办单位自筹(使用承办单位的经费);
(三)社会捐赠及赞助;
(四)收取的会务费等。
三、承办单位取得的各种会议收入,应及时到计财处办理入账手续,计财处负责统一核算管理。
四、会议经费的使用应坚持专款专用、先收后支、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出现赤字。承办单位在会议召开前应编制会议预算,填报《会议、活动、培训类项目支出预算申报表》。会议预算的主要内容为:
(一)会议概况: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数、承办单位。
(二)会议经费来源。
(三)会议经费支出项目(要列出支出明细)。
会议各项目开支标准参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承办单位编制的会议预算须经学校领导、计财处长审批。审批后的会议预算原件留计财处备案。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批后的预算执行。无会议预算或未经审批的会议预算,计财处不予办理各项借款和开支事宜。对会议经费由学校支出的,计财处指定专人负责对预算直接进行监控。
- 会议结束后,承办单位要及时结算会议收支款项,编制会议决算。会议经费属于学校拨入的,结算后有结余的返还学校;其他来源的经费,计财处将依据承办单位的建议,做相应处理。
- 本办法由计财处负责解释,并于公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
会议、活动、培训类项目支出预算申报表
会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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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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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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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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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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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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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经费支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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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具体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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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部门公章: 批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