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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师范学院会议经费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16-09-18

 

通化师范学院会议经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会议经费的管理,确保会议经费专款专用,促使会议承办单位及时结清会议收支款项,提高经费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单位承办会议,首先必须有充足的资金作保证,原则上学校不予垫支。重大会议,在经费未到位之前,需要学校垫支的,以及经费不足需由学校支付的,承办单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财务校长或校长办公会审核签批,否则不予办理借款或垫支事宜。

二、会议经费的主要来源有:

(一)学校或主管部门拨入;

(二)承办单位自筹(使用承办单位的经费);

(三)社会捐赠及赞助;

(四)收取的会务费等。    

三、承办单位取得的各种会议收入,应及时到计财处办理入账手续,计财处负责统一核算管理。

四、会议经费的使用应坚持专款专用、先收后支、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出现赤字。承办单位在会议召开前应编制会议预算,填报《会议、活动、培训类项目支出预算申报表》。会议预算的主要内容为:

(一)会议概况: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数、承办单位。

(二)会议经费来源。

(三)会议经费支出项目(要列出支出明细)。

会议各项目开支标准参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承办单位编制的会议预算须经学校领导、计财处长审批。审批后的会议预算原件留计财处备案。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批后的预算执行。无会议预算或未经审批的会议预算,计财处不予办理各项借款和开支事宜。对会议经费由学校支出的,计财处指定专人负责对预算直接进行监控。

  • 会议结束后,承办单位要及时结算会议收支款项,编制会议决算。会议经费属于学校拨入的,结算后有结余的返还学校;其他来源的经费,计财处将依据承办单位的建议,做相应处理。
  • 本办法由计财处负责解释,并于公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

 会议、活动、培训类项目支出预算申报表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参加人数

 

主办单位

 

经费来源

 

承办单位

 

会议经费支出项目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具体用途

备注

 

 

 

 

 

 

 

 

 

 

 

 

           

 

 

 

 

 

 

 

经办人:          部门公章:            批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