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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布置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7-15

校内各单位:

为积极稳妥做好我校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为进一步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学校决定提前布置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学校十四五规划,围绕学校转型发展,把本部门急需的、能解决实际问题的项目提前谋划好,按照《通化师范学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积极调研、充分论证,科学合理编制项目预算,切实做好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个项目申报金额原则上不得低于50万元,小型同类项目可合并申报。以前年度已获财政补助的项目内容不得重复申报,要充分考虑项目的共享性。

二、填写《项目申报书》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要有详细预算及文字说明,绩效目标要细化并做量化描述。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类项目,有涉及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类项目的要求提供工程预算。

三、申报专业、实验室(教学平台)建设项目的,需报教务处审核;申报学科、实验室(科研平台)建设项目的,需报科研处审核;申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类项目属于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类的,需报后勤处审核;各职能部门将申报材料审核排序后于7月25日前上报计财处。申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涉及其他单位负责的项目,直接报计财处审核排序(7月25日前)。

四、由计财处、发展规划处统一组织项目论证(无需PPT汇报),确定项目入库,待财政厅下达申报要求后,学校从项目库中遴选项目申报。

附件:

表1-高校申报省级专项项目申报书.xls

表2-高校申报省级专项绩效目标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