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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2-2024年财政专项资金三年滚动规划项目申报计划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12-22

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为做好2022-2024年财政专项资金三年滚动规划项目预算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部门领导亲自把关,结合学校十四五规划纲要,要围绕学校转型发展、把本部门急需的、代表学科、专业发展方向的,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好项目提前谋划好,科学编制项目预算,认真按照《通化师范学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合理确定申报项目,切实做好本次项目预算编报工作。

2、按照文件规定单个项目申报金额原则上不得低于300万元,急需建设、急需改造、急需使用的小型项目可合并申报,由主管职能部门负责合并同类项目。

3、以前年度已获财政补助的项目内容不得重复申报,要充分考虑项目的共享性,以前年度申报但未获支持的项目,本次根据需要可以继续申报。

4、编报的项目预算需有详细的测算依据和说明,保证编报项目材料真实、合法。编报工程维修项目需要提供专业工程造价机构出具的工程造价预算书或工程量清单。

5、项目简介、绩效总体目标需要简明扼要,原则上应用条目表述(例:1.XX;2.XX),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时,必须按照(表4-5参考表)绩效目标指标库设立三级指标。设置项目绩效目标要科学规范、要求细化,并做量化描述。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设定目标不合理的项目不予安排。

6、申报专业、实验室(教学平台)项目,报教务处审核论证排序;申报学科、实验室(科研平台)项目,报科研处审核论证排序;申报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类的,报后勤处审核论证排序;其他部门申报公共服务体系项目直接报计财处审核论证排序。

7、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2-1)上报职能部门截止日期12月 28日,上报计财处截止日期12月31日;(附件3)绩效目标申报表上报截止日期2022年1月15日。

 

附件1:汇总表

附件2:项目申请书

附件2-1:项目预算表

附件3: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4:绩效目标指标库(参考表)

表5:绩效目标指标库(参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