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和教育厅“吉财教函[2021]162号”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2021-2023年度滚动规划项目预算编报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部门领导要亲自把关,要围绕学校转型发展、结合学校十四五规划纲要,把本部门急需的、代表学科、专业发展方向的,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好项目提前谋划好,科学编制项目预算,认真按照《通化师范学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合理确定申报项目,切实做好本次项目预算编报工作。
为保证申报时间和质量,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学校上报财政厅单个项目申报金额原则上不得低于300万元,各单位申报给学校项目额度不低于100万元,小型同类项目可由学校打包合并申报。
2.近三年内已获财政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要充分考虑项目的共享性,项目内容与名称要一致。
3.编报项目预算要有详细的测算依据和说明,保证编报项目材料真实、合法。
4.编报工程维修项目需要提供专业工程造价机构出具的工程造价预算书或工程量清单。
5.设置绩效目标指标(附件3)时,可参照【省教育厅】部门指标库(表5)(绩效指标栏),设置项目绩效目标要科学规范、要求细化,并做量化描述。
6.申报教学类项目,报给教务处审核排序;申报科研类项目,报给科研处审核排序;申报公共服务体系类项目属于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类的,报给后勤处审核排序;其他部门申报项目直接报计财处审核排序。
7.申报材料(表1-表4)上报职能部门截止日期2月 20日,上报计财处截止日期2月22日。
附:表1:汇总表(附件1)
表2:项目申请书(附件2)
表3:项目预算表(附件2-1)
表4: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
表5:教育厅绩效目标指标库
联系人:尹正女 电话:13894582331
计划财务处
2021年2月4日
申报2021-2023年中央财攻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三年滚动规划项目通知.rar